1、 | 推荐人必须持有广发信用卡,不包括商务卡、公司卡。 |
2、 | 被推荐办理的卡片不包括附属卡、理财通卡、转账卡、短期卡、商务卡、公司卡。 |
3、 | 被推荐人必须为广发卡新客户,指从未持有过广发卡的客户或曾经持有广发卡但于2007年8月1日前(不包括8月1日)已注销所有卡片的客户。 |
4、 | “成功推荐无限奖”、“积分里程更同享”的被推荐人须成功开卡并于领卡后1个月内开通该卡片并刷卡消费一次。 |
5、 | “成功推荐无限奖”、“积分里程更同享”的被推荐人须在信用卡申请表上填写推荐人姓名及其广发信用卡卡号(卡号不得涂改),并在“申请人签署确认”栏签名,该签名须与“申请人签署”栏的签名一致,否则推荐无效。 |
6、 | “成功推荐无限奖”的积分/里程奖励将在被推荐卡片消费后的次月内赠送。 |
7、 | “积分里程更同享”奖励指推荐人可同享其成功推荐的卡片在发卡后3个月内的计积分刷卡消费的积分或里程。即当推荐人的卡片为非南航卡时,赠送积分=被推荐卡片的发卡首三月内的计积分消费金额;当推荐人的卡片为南航卡时,赠送里程=被推荐卡片的发卡首三月内的计积分消费金额/14。 |
8、 | 被推荐人同时成功申办两张或两张以上的卡片,其推荐人只按成功推荐一张卡片获得成功推荐奖励与积分/里程共享奖励,并以首张成功申请并消费的卡片计算。 |
9、 | “提供信息即有奖”仅限传真方式,推荐人传真后,我行会在1个工作日内检查表格填写信息是否达到标准,并电话联系推荐人告知是否获得积分赠送。 |
10、 | “提供信息即有奖”需完整填写推荐信息表格的5名被推荐人各项资料,且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必须能联系到被推荐人本人,否则将不能获得奖励。 |
11、 | 客户在活动期内最多可获得一次“提供信息即有奖”的奖励。 |
12、 | 活动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指被推荐客户申请表递交到分行网点或申请表信函寄出的邮戳时间或推荐人传真推荐信息表格的时间。 |
13、 | 广东发展银行员工不参与本次活动。 |
14、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广东发展银行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